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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放教育本科工商管理、会计学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安排的通知
时间:2002年07月18日    作者:闽电大教[2002]36号    编辑:

关于开放教育本科工商管理专业和会计学专业
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安排的通知
(闽电大教[2002]36号)

各电大分校、直属学院:
    为了落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本科工商管理专业和会计学专业教学计划,加强对学生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培养,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现根据中央电大有关文件,就上述两个专业集中实践环节的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商管理专业和会计学专业集中实践环节的内容均包括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两部分,计8学分,由中央电大统一安排,各试点电大组织实施。2000年秋季首届招生的该专业学生可在第5学期安排社会实践、第6学期安排毕业论文。

    二、会计学专业社会实践统一使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实验室(多媒体操作系统)》(网络版)作为基本教材,其征订办法与使用要求等详见本通知附件一。省电大将于2002年秋季学期组织《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实验室(多媒体操作系统)》(网络版)的师资培训。工商管理专业社会实践要求另行通知。

    三、工商管理专业和会计学专业的毕业论文分别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工商管理专业毕业论文指导和学位申请指南》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会计学专业毕业论文指导和学位申请指南》作为基本教材,其征订办法与使用要求等详见本通知附件二。

    四、为切实保障试点专业实践教学的质量,中央电大对毕业论文评审及答辩主持人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省电大及部分分校已于2002年春季学期,选派教师参加中央电大工商管理专业和会计学专业毕业论文评审及答辩主持人师资培训。凡无持证教师的分校,应提前向省电大提出申请,由省电大安排持证教师主持答辩工作。

    五、集中实践环节是实现开放教育本科工商管理专业和会计学专业培养目标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也是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条件下人才培训模式改革的重要课题,各试点分校务必高度重视,按中央电大的统一要求精心组织、严格考核。中央电大、省电大将对各试点单位集中实践环节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六、《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实验室(多媒体操作系统)》(网络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工商管理专业毕业论文指导和学位申请指南》、《“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会计学专业毕业论文指导和学位申请指南》系列教材可向省电大资源处征订,征定单见本通知附件三,也可直接向中央电大教材交流服务中心征订。


附件:
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本科  
         会计学专业社会实践教学安排
2、“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本科
         工商管理专业和会计学专业毕业论文教学安排
3、本科工商管理专业和会计学专业集中实践环节系列教材征定单。


 


                                        
                                       二OO二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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